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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當刑事被告這件事|王至德律師

大家好,我是法老王,也可以叫我暗黑法律界的金城武。

今天來聊聊當刑事被告這件事,根據司法院的統計,近十年來全國的地方法院每年都要收45萬件以上的新案,在106、107年的時候,甚至高達49萬件以上的新案,也就是說有49萬人次被告,這麼說吧,平均而言,平均一個人一生大概會被告個一次以上。既然大家被告的機率這麼高,那你們準備好要被告了嗎?今天就來跟大家分享一些比較需要注意的地方。

《傳票》

收到檢察署或法院的傳票的時候,請務必出庭,因為你是被告,依法傳喚不到庭的話,可能會被拘提,也就是警察可以把你抓走的,那你說不要被抓到就好了,那就更糟了。拘提還只是把你抓到法院或地檢署問話,如果沒有其他的事的話,多半問完就放回來了。那如果警察沒抓到人的話,那會怎麼樣?會「通緝」,也就是說,你就變成了通緝犯了!所以收到傳票的話,請務必出庭!

有人會說,我怎麼知道我收到的傳票是不是騙人的呀,這個很簡單,傳票上一定會要發傳票的法院(檢察署)、案號、股別,這時只要上網查一下那個法院的電話,打去總機說要轉xx股,電話會被接到書記官那裡,這時就可以跟書記官確認自己收到的傳票是不是真的了。

《證據的準備》

雖然說刑法上有所謂的無罪推定原則,不過在實務的操作上,常常是有罪推定,會需要被告自己證明自己無罪,所以如果可能的話,請先準備好可以證明自己無罪的證明,如果是證物的話,可直接影印一份帶去給檢察官或法官,強烈建議用一份陳報狀說明一下這些證物可以證明什麼事,然後把證物影本附在後面一併給檢察官或法官,不然光拿證據去用口頭說明,檢察官或法官可能一回頭就忘了你講什麼,如果筆錄上又記載的不清楚的話,那證物的效力可能就會被打了折扣了!

至於說如果是證人的話,就請先準備好證人的姓名、可以通知得到的地址,同樣,以陳報狀或當庭提供給法官或檢察官。

如果有一些證據不在自己手上的話,也可以聲請檢察官或法官發函調閱,這些都是被告的權利喔!

《開庭的時候》

原則上法律規定被告有保持諴默的權利,所以在法庭上如果發現有些事情講出來對自己可能不利的話,可以盡管行使諴默權,不用說話。有時候會遇到有些比較心急的檢察官,如果被告的答案不確定的時候,會一直催促被告選一個,其實這是不對的,被告對於問題不確定的時候,就說不確定,或忘記了,不用硬給一個答案,有時這些回答可能會成為日後決定性的證據,不過如果什麼都說忘記的話,那只會讓法官對你產生懷疑,進而再去調查對你不利的證據,所以建議還是盡量把事實說出來,免得反而讓法官對你有不良的印象。

另外檢察官或法官有很多案件,你在開庭時講了什麼,基本上他們都記不住,只能事後看筆錄,所以開庭時講話的時候,要注意書記官有沒有把你講的話記上去,漏記的話,要記得要求書記官補上去。

開庭的時候檢察官、法官問什麼就答什麼,不要沒問的一直講。

最後要記得開庭不要遲到!

《要不要找律師》

原則上找律師是在保護自己的權益,尤其是在警察、調查局問話或是地檢署開庭的時候,被告根本不能做筆記,如果第一時間沒有找,等到後面要再確認到底以前的回答內容的時候,就要等到被起訴之後才能透過閱卷知道了,這樣對於初期的防禦會很不利,所以如果確定要找律師了,建議從偵查階段就要找律師進來協助了!

至於律師是不是有必要性,就要看被告自己判斷成罪的機率高不高了,如果覺得根本不可能成罪(因為沒有犯罪或是沒有證據),那大可不用花錢請律師。如果覺得成罪的機率一半一半的話,那就差不多要考慮請律師協助了,千萬不要自己亂打、亂答,這樣就算後面找律師,也可能因為前面已經講過的話而導致難以扭轉。

《找法扶律師好嗎?》

要找法扶律師的話,第一點是要夠窮,如果不夠窮的話,聲請是不會通過的。找法扶律師最大的話處是不用花錢,不過也就這個好處了。首先除非你認識的律師也有法扶律師資格,而且他也願意接受你的案件,不然你只能讓法扶幫你指派律師,基本上你對律師根本沒有任何連結,就是個陌生客,所以法扶律師大都也就是公事公辦。

再來是法扶給法扶律師的酬金很少,少到不到行情的2分之1,甚至是3分之1,雖然說法扶律師也有很認真辦理法扶案件的,但是試想一個狀況,當有兩件案件都是急件的時候,而時間又有限的時候,一件是法扶指派的案件,一件是律師自己的案件,一般人會把哪一件列為優先?這是簡單的人性問題,要怎麼選擇就自己決定吧。

《要開幾次庭》

這是一個沒人可以回答的問題,因為各承辦股的法官、檢察官、書記官處理案件的速度不一樣,而且案情也不一樣,要開幾次庭才能結案,基本是無法一概而論的,不過地檢署至少開一次庭,地院通常至少開二次庭(一般是開三次以上),所以基本上沒有幾個月是沒法結案的,不要太過著急.應該說著急也沒用……。

《不要跟檢察官、法官吵架》

雖然檢察官、法官都是依法、依證據處分或審判,可是案情難免會遇到模擬兩可的時候,那他們的裁量權就派上用場了,如果被告的態度不佳的話,那是檢察官或法官就可能依他們裁量權決定起訴或是下一個有罪判決,雖然有些檢察官或法官態度不見得好,不過切記要忍住,不要跟他們吵架。

以上大概都是法老王在各個案件裡的血淚故事,寫太長也沒人看,今天就先這樣好了,改天有機會再分享裡面的故事。

金擘聯合法律事務所 王至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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